终于,李丹丹还是把邹通的一条腿给强行扳开了。
而林妙也把握了机会,抬起鞋尖,猛地踢了过去。
噗!一道鸡飞蛋打的声音骤然响了起来。
哎哟,哎哟邹通马上夹紧双腿,身体哆嗦着晃动,发出了撕心裂肺的惨叫声。
你怎么了?这时,一个女警似乎才回过神来,看着他问道,你刚才在里面要强间我,我踢了你一脚,怎么现在才叫痛呢?
不,不,邹通还要争辩。
不过,似乎也发现怎么也说不清了,于是赶紧改口道,我错了,我错了,我不该带人来下药想强间她们两个人,我错了,别再折磨我们了!
没有人折磨你呀,你要强间别人,别人反抗,不小心弄伤了你,怎么能说是折磨呢?人家可是正当防卫一个警察认真地说道。
是正当防卫,我错了,错了,一切都是我的错。但是李丹丹,我上一次真得没有,真得没有强间吴妙,我只是进去把她的钱偷了,然后想要摸一下她时,她就醒了过来,我就赶紧走了,真得,真得,连摸都没有,我好冤呀!邹通似乎想要减轻自己的罪恶,或许也想让李丹丹原谅自己,所以说得非常诚恳。
哼,是你自己跟别人说的,说什么上次你就下药强间过的,现在说这些有用吗!李丹丹自然不会相信这些。
我那是吹牛,吹牛呀,在我们男人之间,往往会以玩的女人多为光荣,我也想在朋友前有面子。能玩到马妙这样歌唱得好,人又特别漂亮的女人,多风光呀,就胡乱吹了。其实这个迷药是我昨天出差时才买的,前晚怎么可能那个她呢!邹通急切地想要辩解。
见几乎没有人相信他,他又赶紧说道,你们不信的话搜我的口袋,我昨天在市里买的,我当时怕是假货没有效果,还让店家开了发票,而我偷马妙的钱,还是前天晚上,你要搞清楚呀,快来搜身!
这一点倒是提得比较及时,是能还原真相的一个重要辅证,办案子要的就是证据,不管有罪还是无罪,都要证据说话,于是一个男警察马上上前,在他的衣服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条。
见发票上面确实是昨天的日期,警察点了点头,显然觉得对方的话有一些可信。
真得,真得,我对天发誓,我那晚只是偷了钱,没有干别的!邹通又抓住机会大叫了一句。
听到这里,林妙松了一口气。
其实看见那纸条上的,说有人曾经强间了自己,她就有所怀疑,因为当时根本没有任何的感觉。
如果说有迷药,当时没有感觉也说的过去,可是自己是一个孕妇呀,如果真被人做了那事,身体一定会在事后也有痕迹的,但根本没有。
现在听了邹通的话,她也相信他不过是在跟别人胡说。
但是他显然也动了心思要强间自己,所以昨天才会趁去出差的机会买了迷药,今天就和朋友一起来用了。
好险呀,如果没有那张纸条的提醒,自己肯定要被这两个畜生轮流那啥呀,后果可想而知。
正因为有了那个陌生人提醒,林妙和李丹丹都没事,自然对那个陌生人特别的感谢。